(原标题:无业小伙连抢五名女子)
持刀或使用暴力,杨某在朝阳区双井地区等繁华地段附近的ATM机抢劫独自取款女性,一个月连续抢劫5起,共计5000余元。昨日,杨某被控抢劫罪在朝阳法院受审。庭审中,杨某说自己丢了工作又困又饿,于是想到抢劫,得手后去吃了一顿饭,又找旅馆睡了一觉。
21岁的杨某身材瘦小,事发前两个月从云南老家来京打工。据指控,杨某于去年11月5日至12月3日期间总共抢劫5起,时间多集中在早上六七点,地点为朝阳区双花园公交站东侧、双井北里2号楼底商、双井世桥国贸公寓南侧、海淀区复兴路30号以及朝阳区富力中心北侧银行ATM机处,分别持刀或使用暴力强行夺取罗某500元、冯某600元、王某300元和一张银行储蓄卡、翟某1000元以及陈某2990元。抢劫中,杨某还造成陈某左腕软组织挫伤。
现场监控录像显示,杨某戴着口罩和帽子,遮盖严实,在被害人取完钱后,突然从其身后蹿出,掐住对方脖子并用刀抵着受害人。据悉,陈某报警后,警方根据监控录像初步认定该案与之前的系列抢劫案件很可能是同一人所为,后经大量走访调查,于去年12月3日在通州马驹桥一家网吧内将杨某抓获,当场起获一把折叠刀及赃款2000余元。
庭审中,杨某对指控没有异议,他说自己来京后找了一份工作,但没多久就没活儿干了,又困又饿,身上也没钱,就想到抢劫。之所以选择双井地区作案,是因曾在附近打过零工,对周边环境比较熟悉。抢来钱后,他去吃了顿饭,后去一家小旅店睡了一觉,平时也没有固定居所,经常在网吧过夜。
公诉人当庭建议对杨某量刑在11年至13年并处罚金。杨某听后抹了眼泪,哭着说父母身体不好,请求法官不要把判决书寄到家里。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