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师诉苏教版小学语文课本百余瑕疵,为纠错出庭十次大多败诉)
苏教版《开天辟地》。
苏教版《石灰吟》(右)与人教版(左)有差异。
2011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教育部行政复议答复书。
“纠错教师”彭帮怀告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瑕疵案,将于6月1日再次开庭审理。这是他为教材第11次走上法庭。
2015年8月,指出苏教版小学语文课本里300多处“瑕疵”和一处产品缺陷,郑州教师彭帮怀将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告上法庭。
2016年1月6日,该案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间,因原告增加了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异议,法庭遂宣布延期审理。
6月再次开庭,彭帮怀又增加了一条诉讼请求。他告诉澎湃新闻,鉴于涉案教材已在社会上公开发行使用了近15年,属于影响公众利益的行为,他向法院请求就本案所涉问题,向教育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函,希望本案所涉问题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澄清或者整改。
值得一提的,这是他因教材而打官司的第十年。2006年起至今,彭帮怀曾因教材提请诉讼近20次,出庭10次,大部分以败诉告终。
这名在郑州开办中小学生作文辅导班的教师否认在自我炒作。他说,正是民办培训班教师的身份才让他更方便地站在了质疑权威教材瑕疵、监督其完善的立场。
发现“教材屡次修改未向教育部报批”
彭帮怀笔名安然,在郑州开办一家中小学生作文辅导班。此前,他曾在公办学校做过10年中小学语文教师。
2015年,彭帮怀在翻查由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的小学1-6年级《语文》教材(上下册)2015年修订本时,找出了368处他认为的“瑕疵”和一项产品缺陷。
彭帮怀解释,“瑕疵”主要是指错别字、不充分的话等,产品缺陷是说该教材中的作文教学没有完全按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2011年版)编写,可能会造成使用者按照教材学习而学不会写作文。
当年8月,他向法院提交诉状。由于此前败诉多为无法鉴定所谓“瑕疵”的对错,这一次,彭帮怀不再起诉要求出版社纠错,而是要求对所购教材退一赔三,请求行政部门责令召回使用范围内的该出版物,并要求判决被告赔礼道歉。
2015年8月21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宣布立案。
同年9月底,彭帮怀又去函教育部,依法申请教育部公开审定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2015年修订本)的相关信息。
2016年1月6日,教育部行政复议办公室答复称,“经与基础二司沟通,相关教材在2001年至2004年经教育部审定通过使用,为使教材更加完善,编写组对个别内容进行了微调,并在书脊处加印了“2015修订本”字样,但未向教育部报备”。
教育部在回复中还提到,目前教育部正组织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语文》教材进行修订审查,各版本教材尚未审定,因此彭帮怀所申请的信息不存在。
获得“未接到微调报备”的回复后,彭帮怀大吃一惊,“也就是说,这个教材使用了15年,一直在改,但这些改动都没有得到教育部的审批”。
在苏教版小学1-6年级《语文》教材(上下册)2015年修订本的封面上标有“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XXX年初审通过”的字样,而教材的书脊上清楚地印着“2015年修订本”。
按彭帮怀的理解,书脊上标注“2015年修订本”的含义是,该教材已由教育部2015年“审定通过”,应完全按照教育部颁布并实施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来执行。
同时,经过对比阅读,彭帮怀发觉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2015年修订本与该版本初审通过(2001-2004年)的教材相比有不少删改之处,不完全统计,增删的课文就有19篇。
依据《中小学教材编写与审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编写教材事先须经有关教材管理部门核准;完成编写的教材须经教材审定机构审定后才能在中小学使用”。彭帮怀据此认为,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2015年修订本)是未经教育部审定的非法出版物。
出版社:没明确规定教材微调要报批
针对彭帮怀的上述说法,5月25日,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总编室的史主任向澎湃新闻予以了驳斥。
“他(彭帮怀)误会了书脊上‘2015年修订本’的意思。因为每年出版社会根据各方意见微调教材内容,所以印刷‘修订本’字样只是为了便于使用的师生加以识别和区分,并不涉及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的审批。”史主任表示,现行使用的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2015年修订本)是在2001年至2004年第一轮向教育部送审的,经过了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初审后在全国投入使用。
“当时使用的还是2001年的《课标》,教材的编辑说明里也写得很明白,所以根本不存在写作内容需要匹配2011版《课标》的说法,也就不存在产品缺陷一说。并且,当时也没有明确对于教材中的微调和删改需要报备审批,可以说在法规上属于空白。相反,同样依据《中小学教材编写与审定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指导,通过初审的教材须根据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及时更新。”史主任说,“直到2011年新《课标》出台后的第二轮教材送审,才出现了‘不经过教育局批准不能擅自改动’的规定。”
在今年1月6日案件第一次开庭审理中,作为被告之一的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当庭提交了教育部2014年和2015年关于中小学教材的使用通知。通知中指出,语文教材尚未完成全套教材的编写审定,仍沿用原出版社出版教材。而当天,由于彭帮怀增加了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异议,法庭采纳意见宣布延期审理。
5月19日,彭帮怀收到了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传票,该案将于6月1日再次开庭。
举例瑕疵:“千锤万击出深山”与“千锤万凿出深山”
彭帮怀告诉澎湃新闻,找出的368处“瑕疵”已列好明细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但开庭以前暂不对外公布。而这些“错误”的依据就是《2011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他举了几个例子。一处是:苏教版语文教材六年级下册的古诗《石灰吟》中,第一句用的是“千锤万击出深山”,可人教版和《课标》使用的是“千锤万凿出深山”。
还有一处是:四年级上册课本里《望洞庭》一诗,“遥望洞庭山水色”一句,人教版教和课程标准使用的是“遥望洞庭山水翠”。
还有盘古开天辟地的这篇课文中,苏教版有一句“一个叫盘古的大神,一睡睡了十万八千年”,而在人教版的教材里写的是“一万八千年”,有所冲突。
彭帮怀承认,他指出的所谓“错误”和“瑕疵”多是有争议的内容,不是“硬伤”。尤其古诗文,由于流传至今,各版本教材用字有所差异实属正常,不能以对错一概而论。但他也坚持认为,争议不应该引入到中小学课本中。“在基础教育阶段,教材应该尽量统一,便于将来全国统考。”
10年20次起诉教材有错,10次走上法庭
1970年,彭帮怀生于河南商城县金刚台乡。他个子不高,但声音洪亮。1998年,他利用业余时间在郑州开办了中小学生作文辅导班,生意不错。在语文教材纠错这条路上,他已经走了10年。
彭帮怀否认外界对他有意自我炒作的质疑。他说,正是民办培训班教师的身份,才让他更方便地站在了质疑权威教材瑕疵、监督其完善的立场。
“最开始是因为标点符号。”彭帮怀对澎湃新闻说,一次有个学生写省略号时,在一格写了4个点,一格写了2个点。“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写?孩子说是跟着书上写的,没有错。这引起了我的注意。”
还有一次,因为教材的版本不同,有家长质疑老师教错了,找到彭帮怀要求退费。“这挑战了我作为一个老师的底线,小孩是耽误不起的。”自此,彭帮怀仔细翻阅教材,发现除了标点符号,教材中还有错别字、语句不通,以及不同版本之间的矛盾冲突。
2006年,他为苏教版语文教材挑出60多处标点符号错误。此后,他陆续查阅人教版、北师大版等语文教材,对教材上的错误“零容忍”,成为了坚持不懈的“挑错者”。
十年来,他近20次因教材提起诉讼,10次走上法庭,但大部分结果是不予立案或败诉。2010年,他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法庭。最终,法院驳回彭帮怀的起诉,认为教材合格。
彭帮怀认为,他一再败诉的原因之一,是国内缺乏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来监督教材。“我国目前只有一个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功能是审定教材的机构,不对外鉴定,等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纠错这个事,其实也有一股力量一直在推着我走。”5月20日,彭帮怀告诉澎湃新闻,“我们有个500多人的教师群叫‘中国亮剑教材’,很多老师在使用教材时出现了疑问和困惑,各个科目都有,大部分是公办学校老师,所以由我挑个头。”
不过,彭帮怀也自认获得过“胜利”:比如2011年与苏教版的诉讼中,他称曾在郑州市工商局的调解下,拿回退费;还有2013年,他以人教版初中七年级上册语文课本中有多处错误为由,将出版社和新华书店告上法庭,随后出版社在官方网站发出致歉信,并向使用该教材的学校发行“勘误表”改正其中6处错误。
5月25日,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总编室的史主任透露,随着目前教育部对教材的修订审查进度,秋季开始,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将全面使用新的苏教版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