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外墙归属及维权问题,搭建广告相关法律法规 财富值51

2016-07-19 21:03发布

我家住3楼阳台二楼家公司要安装广告说要外墙建家阳台广告阳台我想让我家阳台外墙请问相关律或者要找部门解决事情具体要解决及解决流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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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1、属本建筑物相关业主共同所有,对因共有物发生的义务,是由业主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享有权利的同时应当承担义务,即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负有相应的义务。引申到本文,房屋外立面的所有权人对该外立面有使用、改建的权利,同时也有修缮的义务。
  《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里的共有应当理解为共同拥有所有权。
  建筑物的外墙属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应该由本建筑物相关业主共同所有,对因共有物发生的义务,是由业主共同承担。因共有部分是为专有部分而存在,所以业主的共有权从属于专有权。

  2、楼下的业主现在要把广告牌挂在外墙上,除了须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外,还须征得其他所有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就是侵权。对于已经形成的挂在外墙的广告牌,须以不影响到其他共有权人的权利为前提,平等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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